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区商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条,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没有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在局机关设置1处政务公开公示板,1处公告栏,并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相关知识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方便公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完善局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中心)依法办理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明确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定期在会议上部署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信息公开知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清晰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有关领导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提高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纠正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情况,以检查促问题整改,加大常态化推进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缺乏信息公开、管理与维护的专业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