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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1:4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常态,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坪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33篇,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50条、通知公告57条、财政预决算15条、直达资金4条、集体资产“三资”交易信息11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16条、其他信息80条,坪山区财政局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财政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坪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和“先审后发”等制度,严抓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压实相关工作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财政局根据《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尤其是机构改革后,整合集体资产、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定期维护并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完善政府网站运维及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国资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公众参与,坪山区财政局于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线下开展“政府开放日”等宣传服务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并解决实际问题,强化主动公开,增进社会共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坪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整合难度加大。机构改革后,原有信息系统和数据格式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整合、统一和标准化处理。

  基于以上问题,坪山区财政局积极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涵盖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