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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1: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区统计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统计数据、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编制、公布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坪山区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相比去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群众关注坪山区经济发展情况,试图通过依申请公开途径获取相关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统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各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明确由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综合科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中心)作为相应信息栏目的主要责任部门,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统计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及时更新领导简介信息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部门网站各栏目使用功能,优化栏目设置,确保各栏目在规定时间内保持更新状态,坚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业务科室(中心)负责、有专人实施。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所有上传或上报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由专人存档保存,定期展开公开信息复查,由指定专人对上网信息进行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2

(七)总计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坪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有步骤扎实有效推进,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但总体来看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足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2025年,坪山区统计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网络问政平台互动,提高群众获知、查阅、利用相关信息的便利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