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坪山重点片区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57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回应关切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按时按质完成政府网站栏目更新,定期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宣传稿件,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综合部统筹管理、业务部门协调推进、专人具体经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按时保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依法依规、按程序有步骤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发布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