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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0:2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更新及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申请数量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个别申请人混淆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提交了涉及其他单位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申请量。按时规范答复办理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把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的各环节纳入平时的办文中,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先开展保密审查、再认定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位,同时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是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期限,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清理过时、失效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政府网站中设有35个栏目,不断细化各栏目信息发布内容责任分工,突出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做好各栏目内容的查漏补缺,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主要领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我局信息发布员严格做好发布信息的初审,敏感及重大信息还需要局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及培训。要求信息发布员做到主动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文件,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任务,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科室信息员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发布格式不规范、图片未经编辑发布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大,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培训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