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稳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未产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结合单位自身职能职责,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事项,重点发布了政务服务进园区、坪山民生诉求改革经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前沿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切实推动政务服务、民生诉求、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应用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创新坪山”的运营,深化“政务+服务”理念,通过制作并推送驾驶证免试换证、“个转企”资金申报等民众关切的推文,多维度发力,让政务新媒体更好地服务民众,增强传播力与影响力。2024年“创新坪山”公众号累计发布188篇推文。
(五)监督保障情况。指定局综合科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聚焦民生实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筛选和加工,持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全面、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