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9 19:34: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稳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未产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结合单位自身职能职责,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事项,重点发布了政务服务进园区、坪山民生诉求改革经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前沿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切实推动政务服务、民生诉求、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应用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创新坪山”的运营,深化“政务+服务”理念,通过制作并推送驾驶证免试换证、“个转企”资金申报等民众关切的推文,多维度发力,让政务新媒体更好地服务民众,增强传播力与影响力。2024年“创新坪山”公众号累计发布188篇推文。

  (五)监督保障情况。指定局综合科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聚焦民生实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筛选和加工,持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全面、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