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质量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1条,包括:规范性文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7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22条,执法监督信息35条,文化坪山16条,其他信息15条;局属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推文164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均依法依规办理,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去年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运用局属新媒体针对公众关注内容主动发布文化、体育等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审核机制,主动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着力加强保密信息的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建设“坪山文体”等局属政务新媒体平台,实现政府信息的多渠道发布,进一步增强传播效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指定专人专岗,以逐级审核,层层签批方式,强力保障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深化错误纠正机制,发布信息前运用纠错平台深入查摆,发现问题即刻整改,保障发布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是部分公众对所发布信息的参与热情不足。下一步,我局要加强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广泛提升群众参与力度,努力营造群众参与公共文体服务的良好氛围,激发城区发展新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