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更新发布《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等栏目信息77条,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4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规定,认真审核,逐级审批,按时更新,按需整改,确保信息公开高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最新动态,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采编、审核人员和逐级审批负责人,压实发布审查主体责任;落实审核登记制度,按程序上传审核表、及时更新登记表;根据监测问题整改通知做好核实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条例》等规定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和审核审查,细化审校分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度;运用多载体、拓展多渠道,聚焦人民群众和退役军人的关心关切,让政府信息公开更精准、更贴心、更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