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坑梓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83条、执法信息34条、资金信息7条、其他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提升政务透明度,坑梓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坑梓街道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按流程进行信息报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线上,坑梓街道办事处定期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同时加强线上平台日常维护,根据区网站监测报告,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线下,街道积极开展坪山区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零距离”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与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坑梓街道通过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接受公众反馈与投诉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坑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内容表述偶有不规范,已发布的个别信息稿件存在错误表述等情形;二是出现在政府网站挂载的链接未确保实用管用,存在无法访问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流程,加强对错别字、信息标题、段落起始句、时间、落款、附件链接等易错易漏内容的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审查,避免出现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建立上网信息复查机制,定期开展历史信息自查整改,排查清理过时、失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撤销或更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