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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08 15:37: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坑梓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83条、执法信息34条、资金信息7条、其他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提升政务透明度,坑梓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坑梓街道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按流程进行信息报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线上,坑梓街道办事处定期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同时加强线上平台日常维护,根据区网站监测报告,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线下,街道积极开展坪山区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零距离”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与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坑梓街道通过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接受公众反馈与投诉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坑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内容表述偶有不规范,已发布的个别信息稿件存在错误表述等情形;二是出现在政府网站挂载的链接未确保实用管用,存在无法访问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流程,加强对错别字、信息标题、段落起始句、时间、落款、附件链接等易错易漏内容的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审查,避免出现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建立上网信息复查机制,定期开展历史信息自查整改,排查清理过时、失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撤销或更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