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财政审计、重点民生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审计工作动态,并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等工作。公开征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区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被审计单位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完整公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篇,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结果9篇,未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等)、答复时限和注意事项。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错敏监测功能对拟发布信息进行监测,及时核验纠错,确保内容权威、准确。高度重视日常下发的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杜绝安全隐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坪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无微信公众号等其他网络平台。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对政务公开要求把握不够精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的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