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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1: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财政审计、重点民生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审计工作动态,并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等工作。公开征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区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被审计单位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完整公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篇,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结果9篇,未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等)、答复时限和注意事项。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错敏监测功能对拟发布信息进行监测,及时核验纠错,确保内容权威、准确。高度重视日常下发的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杜绝安全隐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坪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无微信公众号等其他网络平台。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对政务公开要求把握不够精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的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