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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7 11:1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积极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展示常态化工作,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统计,我中心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认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实行逐级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建立台账,常态化做好政务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更新维护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按时更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规划计划、法治普法等栏目内容,对所发布的稿件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中心综合部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综合部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专职人员按时发布,严把采集、审核、发布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总体信息公开工作良好,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内容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亮点。

        对此,我中心将正视以上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与主管单位、上级单位沟通联系,不断学习和汲取先进经验,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积极利用视频、图片等多维度宣传,提升传播度和活跃度。三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深挖可公开信息,尤其是绿色节能、反食品浪费等主责主业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机关事务的“头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