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积极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展示常态化工作,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统计,我中心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认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实行逐级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建立台账,常态化做好政务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更新维护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按时更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规划计划、法治普法等栏目内容,对所发布的稿件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中心综合部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综合部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专职人员按时发布,严把采集、审核、发布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总体信息公开工作良好,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内容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亮点。
对此,我中心将正视以上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与主管单位、上级单位沟通联系,不断学习和汲取先进经验,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积极利用视频、图片等多维度宣传,提升传播度和活跃度。三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深挖可公开信息,尤其是绿色节能、反食品浪费等主责主业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机关事务的“头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