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坪山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街道重点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准确、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坪山街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执法监督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3条,其他信息29条)。此外,通过报刊、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公开稿件41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坪山街道严格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最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更新调整坪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立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及时准确发布基层政府信息和街道工作动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先审后发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严把信息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保密关等关口,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街道信息公开主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平台规范、高效运转。结合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以及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宣传栏等线下信息公开平台,配合运用综合网格群、居民群等群众经常使用的信息接收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拓宽辖区居民接收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做到涉密、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不上网,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准确、规范。进一步拓宽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坪山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街道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信息共享不够顺畅;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接下来,坪山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力度,加强区街协同,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发布更加主动、及时、规范。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