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心事项以及社会关注内容,为社会各界了解坪山民政工作情况提供便利。2024年度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坪山区民政局收到1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质量作为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规范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各类发布信息符合规定,严守内容安全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坪山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民政信息,并积极通过主流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予以转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内部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审核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做到审核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加强保密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线主题服务频道“结婚登记一件事”,但在加强政务公开途径多样化方面有进一步拓展空间。今后,我局将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制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探索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