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指引,以及《坪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的具体要求,对照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战略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坪山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取得的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
(一)根据2018年6月5日印发,并于2018年7月8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2号),我局继续按照此文件执行。2019年度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截至目前,我局无“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因此不必清理此类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决策
我局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因对涉案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或处以较大金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2019年度我局上报事项未列入《坪山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但是凡涉及较大数额罚款和限期拆除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均召开案审会,进行重大案件讨论之后才做出决定,以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行政执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19年6月28日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参照市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操作指引并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深刻贯彻落实廉洁查违、依法查违、公平查违、公正查违理念,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同相关业务科室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工作,推行网上办理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录入权责清单系统工作并完成权责清单系统与统一申报受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了政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完成了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案件录入。
五、依法接受监督
2019年,我局积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进行案件调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并自觉履行复议机关的审查意见,主动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今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38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6宗复议机关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2宗复议机关确认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诉讼案件30宗,其中已结案8宗,均获得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胜诉率高达100%,其余22宗(一审已开庭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后当事人又上诉的4宗;一审已开庭未获得法院判决的11宗;未开庭的4宗,二审已开庭未作出判决的3宗)案件尚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
六、依法行政保障
(一)积极组织开展学法行动。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次;在局内部开展多项学法行动包括开设一把手廉政讲堂、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开展业务讲座等。
(二)我局在成立之初就专门成立法制科,并配备了符合岗位需求的法制工作人员,目前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大部分为正式在编行政执法人员;2019年,我局聘请广东业晟律师事务所彭华正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派驻一名律师助理长期辅助我局开展工作。
(三)根据区统一部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及2019年法制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计划内容。
(四)我局积极参加区各类法制工作会议,按时报送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及依法行政报告和相关材料。
综上,我局2019年度顺利推进和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各项工作,符合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各项要求。
专此报告。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