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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11 11:3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2013年度坪山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https://www.szpsq.gov.cn/)下载。

  一、概述

  (一)完善工作机构。按照《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成立了坪山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设在综合办公室。同时,经济服务局、公共事业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办事处等单位均成立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转发新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

  (二)组建专门队伍。我区正式印发了《坪山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领导及信息员人员表》,建立起涵盖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共计25人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其中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经济服务局、公共事业局等部门为专职工作人员。

  (三)强化制度保障。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正式印发了《深圳市坪山新区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另一方面是出台了《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服务”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

  (四)建立常态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形成了“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五)拓宽公开渠道。一是通过社区公开栏按需公开相关政务活动的信息;二是通过《大道》、《坪山信息》等新区内部刊物公开政府日常信息;三是通过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和广告牌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联合办事处和社区利用普法教育及各种活动的契机,通过宣传手册、海报、公告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五是通过行政服务大厅公开221项服务事项,可查询所有进驻事项的办事指南。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网上信息公开。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3年我区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10条,其中“坪山新区政府在线”4005条,“坪山新闻网”16353条,“深圳政府在线坪山新区部门网站”1152条。所有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泄露。

  (二)其他形式公开。除了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区还运用了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发布会等新载体,进一步构建起“两网、四报、两台、四博”的公开体系,即:在坪山政府在线、坪山新闻网、《南方日报·坪山新区新闻》、《深圳商报·坪山新区新闻》、《深圳侨报·坪山新区专版》、《南方都市报·坪山通》、坪山电视台、先锋898频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网微博、新华网微博。一年来,新区通过上述载体主动公开信息2160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14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我区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上设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等12大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新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答复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区各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新区2014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对按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省、市对政府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符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