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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09:28:19

  2023年,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区属国企、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坪山建设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聚焦中心工作多点发力,凝心聚力服务坪山发展大局

  1.聚焦坪山产业发展,全力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坚持坪山所需、国资所长,加快推进国企重点产业园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44亿元,较上年增长10%。荣耀研发中心、城投智园等重点产业园项目顺利完工,建成投用国内首个全装配式“摩天工厂”,全年新增优质产业空间90万平方米。此外,另有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5个重点产业园区正加快推进,未来将建成优质产业空间163万平方米,为坪山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打造产业空间租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区产业空间资源“合力招商”。统筹全区产业空间资源,打造坪山区产业空间租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区国有、集体及民营等各类社会主体产业空间租售数据信息共享、优质项目与产业空间资源精准匹配,帮助辖区企业实现招商入驻“降本增效”和产业动态信息“一网掌握”。目前已收录近30个合计面积460万平方米的国有、集体和民营主体产业园区,发布160余万平方米的优质产业空间租售信息,助力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长方工业园等实现近18.65万平方米的产业空间招商。

  3.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助力坪山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2023年,区属国企累计发起设立和参股设立各类产业发展投资基金5只,基金总规模达302亿元,助力坪山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引导基金出资参与设立市电化学储能产业基金,总规模达200亿元,支持深圳建成引领全国电化学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推动深圳“20+8”产业基金群中的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基金落户坪山,可用基金规模达100亿元。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组建卫蓝新能源项目专项基金,总规模1亿元,助力坪山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区属国企联合惠州国有资本发起设立广东国惠潼智坪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1亿元,助推两地产业联动发展。

  4.积极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增强国有资本产业招商能力。一是金融类国企联合比亚迪投资、东风资管、中芯聚源等国内一线CVC机构共同创立坪山区产业CVC投资者联盟。二是设立坪山区创投中心,将开展涵盖银行、担保、证券、投资等各类金融业态的运作,吸引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向坪山集聚,为区内企业提供从项目孵化、担保贷款、股权投资到上市辅导、产业对接等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2023年,金融类国企为坪山带来签约企业9家,占全区现场签约重点产业项目总数22%。区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及关联基金引进落地坪山项目80余个、落户坪山金额超29亿元,整体实现超3.6倍返投比例,实现超6倍的资金杠杆作用。

  5.优化园区服务配套,助力坪山打造投资兴业“首选地”以城投芯时代大厦、创新广场等产业载体为基础,联合园区运营单位,与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密切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厂房租赁、税务咨询、法律咨询、上市辅导等中介服务。截至2023年末,区属国企产业园区累计入驻企业项目475个,在建园区实现预招商近40万平方米。创新广场累计斩获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等10项殊荣。

  6.积极争取市级资源,高品质提供人才研修服务。主动对接协调深圳市税务局,推动市政府决策,将市税务局坪山培训基地资产交由城投公司承接和运营管理。推动区属国企投资约2.56亿元,优化提升坪山培训基地,挂牌设立“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并持续优化和完善坪山培训基地服务环境,着力建设“人才研修示范基地”,打造前沿学术交流平台。自开展运营及挂牌东部分院以来,已有1位诺贝尔奖得主、41位院士、80余位各领域科学家等高端人才莅临坪山培训基地;举办高端学术交流及科学家论坛120余场,收获表扬信130余封,补强补优了深圳东部人才研修服务短板。

  (二)真抓实干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1.全面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国企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一是持续优化国企布局结构。印发《坪山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分类施策助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城投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室,优化产投公司治理结构,重新整合城轨公司及下属公司内设机构,围绕“园区建设-运营服务-资本赋能”产业关键要素的国有资产布局更加优化。二是推动低效或非主业股权资产剥离,本年完成2家参股公司退出,收回投资资金1850万元,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业态聚集。三是区属国企制定持有商住物业盘活方案,盘活财富城、恒大成等商住物业约4100㎡,减少资产闲置,加快资金回流。四是优化国企财务规划,城投公司按计划完成调整物业资产计量模式,释放了物业公允价值约20亿元,增加利润约2.2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58.33%。2023年,国企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

  2.多措并举盘活集体资金,集体经济实现多元化发展。一是

  加强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联动。产服公司与深燃公司合资成立光伏项目建设公司,挖掘区属国企和股份合作公司的产业园区内光伏发电业务,已储备分布式光伏项目、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数量超110个,已签约项目20个。二积极引导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组织“深圳创投日”股份合作公司专场活动和优质项目路演20余场,促成江岭股份合作公司出资2000万元投资卫蓝新能源项目;马峦股份合作公司出资1551万元入股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实现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三是推动组建村集体多元化投资发展联盟,引导股份公司闲置资金与我区“9+2”产业招商资金需求有效联结。

  (三)多措并举提升资产监管水平,监管体制机制更加优化

  1.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一是完善“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运营。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区属国企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负责人任期审计等7项审计检查及评价项目,掌握企业资产运营风险状况。三是加强区属国企合规体系建设,推进合规管理与业绩考核融合。四是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截至11月底,推动各区属国有企业围绕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累计制定或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共311项,其中2023年制定47项。五是拓展外派监事履职新途径,发挥外派监事“眼睛”“耳朵”作用,打造外派监事工作成果运用闭环。

  2.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印发《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流程指引》等9项政策,同时,持续推动出台《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政策体系,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二是完成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平台的全面升级改造,满足适配国产化服务器,完成与市国资委监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并提升系统数据分析、统计展示功能,持续增强集体资产智能化监管水平。

  3.加强国资国企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区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为区属国企配备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各1名,增配副总经理、专职监事各2名,充实国企领导队伍和监管力量,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二是加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开展干部提拔、选聘工作,提拔任用了综合素质优秀的中层管理人员18人。三是提升国企运营团队能力。举办以“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为主题的国资大讲坛专题讲座3期,提升国企运营团队的业务能力水平。

  4.抓实国资系统党的建设。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增强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推动城投公司完成第一届纪委班子选举,新增设立东聚人才公司党支部、城投酒管公司支部委员会,指导城投公司党委、鼎铉公司党总支等5个党组织完成补选工作,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持续推进构建“1+N”特色党建品牌矩阵,并探索“国企带园企”党建工作机制,巩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运营中的领导地位和影响力。开展“三全争先”作风提升“十大行动”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加强对国资国企党员干部的教育,推动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023年,我区国资国企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和挑战,制约着国资国企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水平。国资国企方面,国有资本布局不完善,业务发展不平衡;亏损企业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抗风险能力较弱;区属国企整体竞争力偏弱,发展质量不高;制度建设与监管要求不匹配,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集体经济方面,集体经济总体基础薄弱,收入来源渠道不足,经营班子成员思想相对保守,监管制度配套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用途受限的存量资金较大等,可持续发展面临阻碍。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功能定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新模式,为“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贡献力量。

  (一)落实高质量发展举措,增强区属国企核心竞争力

  1.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一是持续做好国有资本投向的战略引领,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未能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低效运营资产。二是加快打造服务全区产业发展的现代化高效国企,推动产服公司、城轨公司从“建设类”结构向“运营类”结构转变。三是探索国企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运营模式,构建具有坪山国企特色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2.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提升国企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推动国企下属低效无效股权资产盘活,加快投资资金回收。二是支持区属国企对接专业机构,培育国企产业园区资产证券化项目。三是加快可售资产处置,择机出售国企商住物业,实现投资快速回款,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3.加快优化融资结构,防控区属国企现金流风险。以不超过65%资产负债率为目标,降低资金综合使用成本。一是提前储备可续期公司债、永续中期票据等权益类融资产品,优化资本结构,摆脱融资困境。二是探索区属国企存量高利率银行贷款、专项债等置换工作,统筹财务规划,优化融资结构。三是探索区属国企资金统筹管理模式,加强国资系统资金流管理。

  4.推动政策性投资项目管理,保障国企服务大局能力。一是加快落实荣耀租金补助兑付,推动明确东研院、香港名医诊疗中心项目对价方案,推进落实实物补贴。二是依法依规制定云巴项目运营补贴方案,多措并举提升云巴客流量和运营收入,全力推动云巴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三是加快完成将加速器二期和新能源汽车项目资产无偿划拨,以及确定燕子湖项目物业资产经营权等工作,助推区属国企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1.多措并举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国企稳健运行。一是加快修订《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打通理顺我区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的堵点难点。二是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完善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培育企业合规文化。三是推动落实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企业落实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内部薪酬绩效分配体系。四是充分发挥派驻监事督查检查、工作调研等作用,掌握企业资产运营、财务状况等信息,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2.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集体经济健康运营。一是修订印发《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规范集体企业资金、资产、资源,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持续提升集体资产智能化管理水平,及时掌握股份合作公司经营动态,保障集体经济利益。三是探索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试点,加快完善股权流转机制。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试点落地,落实股权继承、转让、赠与、回购等,逐步探索符合坪山实际的股改模式。

  3.加大物业统筹调度力度,推动物业资产发挥最大效能。一是探索编制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房使用参考标准,填补街道、社区工作站等业务用房标准“有下限无上限”管理空白。二是研究修订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理顺资产管理在产权登记、统筹调配等工作机制,探索考核指标和惩罚机制,提升物业管理质效。优化产业空间租售平台。拓展空间分析功能,通过产业空间租售情况数据分析,预测和研判产业发展趋势及规划,进而服务于空间布局及招商引资规划,赋能坪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整合国资系统发展资源,助力坪山高质量发展

  1.加快国企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产业空间供给。一是确保新能源汽车二期、生物医药加速器、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全面竣工,为引进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北理工深圳汽车研究院等提供空间保障。二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工业上楼项目、城投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开工建设。三是推动梓松产业园工业上楼城市更新项目和沙坣片区城市更新立项,夯实坪山发展载体。

  2.提升国企运营服务能力,增强产业服务能力。一是打造标杆园区,高标准运营城投智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生物医药加速器等新建产业园区,提升招商质量,以引入头部企业为目标,形成“以商招商”的上下游产业聚集效应。二是支持城投公司做强做大招商公司,支持产服公司引入具有丰富新能源及生物医药园区产业运营经验的运营公司,集聚专业化招商运营力量,打造特色化专业化园区,带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3.做强国企金融赋能板块,提升资本招商水平。一是聚焦坪山主导产业,发挥金融国企产业分析能力,加快引导基金、兴坪园区、国惠潼智基金对外投资,打造精品基金项目,擦亮金融国企的金字招牌。二是充分利用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及储能基金,争取更多资金和优质项目资源向坪山倾斜,推进引导基金加快退出到期子基金,筹集资本落实市“20+8”产业基金的出资安排。三是高标准运营坪山创投中心,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的平台,推动银行、担保、证券、投资等各类金融机构与区内企业联动,服务坪山企业高质量发展。

  4.深化国企与股份公司合作,促进双方共赢发展。一是持续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创投基金、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实体投资等,融入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二是组织国企与集企合作发展推介会、优质项目路演、互动沙龙等活动,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融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三是持续推进多元化投资发展联盟建设,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加强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联动,进一步盘活集体闲置资金。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持续擦亮国资国企党建品牌,激发党建新动能新活力一是从学习、活动、阵地等方面着手,推进国资国企党建品牌建设。二是在现有的“1+N”党建特色品牌矩阵上,优化提升打造“1+5+N”矩阵,鼓励各直管企业下属二、三级区属国企党组织打造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推动国资国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探索实施“党建+信访”模式,打造信访矛盾化解平台发挥区属国企在建项目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解决区属国企在建项目劳资纠纷、“两拖欠”类信访案件问题,打通欠薪矛盾反映渠道、化解工程欠薪矛盾,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3.加大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动力一是持续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加快配齐配强董事会、监事会,推动组建专职监事会主席队伍。二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招商运营、金融服务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培养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信息员:黄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