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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7:1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结合查违工作实际,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9条,主要包括业务动态、执法文书、财政资金等信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主动在坪山信用网录入公开7宗行政处罚信息。此外,为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了民意征集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宗,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1宗,其余4宗经有效沟通后,申请人主动撤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文字、图片、信息内容的把关审核,按照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排查过时、失效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结合查违重点工作,主动更新发布党建、违建拆除、安全生产等内容并及时更新维护,同时联合“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同时,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以下可以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增强;二是政务公开领域还需进一步扩展。下一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