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建筑工务署以《条例》为信息公开工作导向,由综合部负责汇总全署信息,并安排信息公开专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社会各界的应知尽知。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署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其中发布了:工作动态53条,通知公告28条,工程预决算情况5条,工程进展13条,资金信息3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三公”经费2条,审计整改情况1条,普法与依法治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署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从拟稿到发布由综合部主任、分管领导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设立了工程进展、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将我署的日常工作、工程建设情况、招标情况等及时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管理,根据全区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测情况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写稿培训,在信息源头加强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总体信息公开工作良好,但是仍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是信息内容比较单一,多数为纯文字,缺少图片及视频,难以引起市民阅读兴趣;其次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对此,我署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一是创新信息公开信息,扩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视频、图片等多维度宣传,提升传播度;二是严格做好工作交接,做好信息自查工作,以防已变更的信息未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调整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