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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发布时间:2024-01-09 17:42: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建筑工务署以《条例》为信息公开工作导向,由综合部负责汇总全署信息,并安排信息公开专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社会各界的应知尽知。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署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其中发布了:工作动态53条,通知公告28条,工程预决算情况5条,工程进展13条,资金信息3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三公”经费2条,审计整改情况1条,普法与依法治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署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从拟稿到发布由综合部主任、分管领导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设立了工程进展、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将我署的日常工作、工程建设情况、招标情况等及时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管理,根据全区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测情况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写稿培训,在信息源头加强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总体信息公开工作良好,但是仍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是信息内容比较单一,多数为纯文字,缺少图片及视频,难以引起市民阅读兴趣;其次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对此,我署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一是创新信息公开信息,扩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视频、图片等多维度宣传,提升传播度;二是严格做好工作交接,做好信息自查工作,以防已变更的信息未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调整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