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途径,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坪山街道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按时跟进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答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把信息来源、严把审校程序、严把观点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街道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立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等线下信息公开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辖区居民知晓政府信息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平台规范、高效运转。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主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指定部门、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坪山街道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接下来,坪山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活动类、事关民生的重要动态类信息应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关注关心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频次,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