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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4: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发布,按照《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政务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条,包括: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7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27条,执法监督信息36条,其他信息16条。局属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推文1097篇,向社会详实公开我区文体旅游领域工作进展和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其中,予以公开1宗、本单位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宗,申请人主动撤销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加强政务信息审核,构建“层层把关、多级审核”的签批制度,以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签批的流程,核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传达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公开渠道,建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执法监督等板块,聚焦民众关切,强化回应,提升公开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响应,快速反馈。实施错误通报机制,保障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2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1

1

0

2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特别是新媒体更新力度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坪山区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战略目标,健全公开机制、提升信息质量、优化发布流程。着力加强文体旅游新媒体信息推送,以文营城、文旅融合,打造文化底蕴深、幸福成色足,更具未来感和科技感的文旅新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