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发布,按照《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政务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条,包括: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7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27条,执法监督信息36条,其他信息16条。局属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推文1097篇,向社会详实公开我区文体旅游领域工作进展和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其中,予以公开1宗、本单位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宗,申请人主动撤销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加强政务信息审核,构建“层层把关、多级审核”的签批制度,以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签批的流程,核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传达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公开渠道,建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执法监督等板块,聚焦民众关切,强化回应,提升公开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响应,快速反馈。实施错误通报机制,保障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特别是新媒体更新力度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坪山区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战略目标,健全公开机制、提升信息质量、优化发布流程。着力加强文体旅游新媒体信息推送,以文营城、文旅融合,打造文化底蕴深、幸福成色足,更具未来感和科技感的文旅新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