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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09 12:4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坑梓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策公开质量,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助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工作动态32条、通知公告127条、执法监督32条、资金信息7条、其他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坑梓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和执法监督,同时加强线上平台日常维护,根据区网站监测报告,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定期检查责任栏目信息更新和内容质量。同时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坑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缺乏互动性,不善于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创新性工作。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实际,丰富公开内容,更新及时,栏目齐全,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倾听重视民意,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回应群众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