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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7: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坪山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坪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66篇,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42条、财政预决算22条、直达资金等栏目信息4条、其他信息64条,坪山区财政局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内容出现错误、泄密、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结合财政的具体职能,坚持规范流程审核、严格把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政府网站运维及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应社会监督条例,为加强公众参与,坪山区财政局于线上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线下开展“政府开放日”等宣传服务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并解决实际问题,强化主动公开,增进社会共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坪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部分问题,如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下一步,坪山区财政局将积极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发布权威政策,精准做好解读工作。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