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民政局认真对照《条例》,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紧扣业务工作主线和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心事项以及社会关注内容,为社会各界了解民政工作情况提供便利。2023年度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坪山区民政局收到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把信息质量作为公开工作重中之重,从信息编辑到公开发布,坚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类发布信息符合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科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以政治导向、政策法规及文字表述等方面为重点内容,规范执行“三审三校”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导,实时公布政府信息及民政领域最新资讯。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内部审核。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抓手。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业务科室负具体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加强保密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探索力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立足群众需求,推进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提高,继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