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5:0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升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落实信息公开。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各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明确由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作为相应信息栏目的主要责任部门,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便利化水平。

  (二)发挥平台优势,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部门网站、“坪山发布”“创新坪山”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宣传稿件。据统计,2022年,共新增6条行政许可公示于信用平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95条。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做好政策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在2022年1月及时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统一调整,并结合发改工作特色,充实相关数据公开目录内容,完成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改和更新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发展规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公示查询、价格和收费、重点建设项目等栏目准时准确公开发布。按照规范要求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发布或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服务水平和信息质量。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