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行政科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各科室作为相应信息栏目的主要责任部门,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坪山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三级审核机制,通过拟稿人员初审、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复审、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
(二)优化办理程序,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专家的沟通合作,强化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度和准确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上年结转办理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4件,其他处理1件。
(三)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公开内容。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围绕我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及时更新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区政府办公室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2年,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对照国家、省、市要求和目标,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众对信息公开渠道知晓率不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途径还不够了解。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强化。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
对此,我办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紧扣我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平台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人民政府网站、“创新坪山”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