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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快捷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30余条。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9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72条,动态类信息48条,机构职能信息10条,行政许可信息163条,行政处罚信息56条,发布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办理情况等其他信息50条。二是通过坪山发布、创新坪山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共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2单。本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组织各部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审查,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及审核发布台账存档工作;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73.1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相对顺利,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信息量有所下降。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还需加强。2023年我局将主动梳理业务工作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