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提高透明度、关注社会热点、提升公开水平,稳妥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明确各科室、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充实公开内容,加强标准化建设。关注社会热点,努力做好疫苗接种管理、医疗服务、民生工程、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三)增强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经保密审查后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6条;完成1项民意征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制约,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较单一,二是在线互动不够活跃,三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意义,提高与群众互动频率,增强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