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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3 16:4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办理信访案件32件,办理民生诉求案件1390件。此外,还设置了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及时公开年度安居工程建设筹集项目、基本建成项目、分配政策及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及分配程序等,让群众知晓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共计11件。其中,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4件,均为会办件;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7件,2件主办、5件会办。上述建议均按时答复办理意见并及时予以公开。

  三是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将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纳入“全市域通办”业务,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已开设3个专窗的基础上,将该项业务线下受理点扩大至6个街道,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继续推进电子证照材料运用,实行“容缺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全力推进住房保障业务办理“事项透明、流程简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