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坪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主要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了坪山区教育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及其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公开发布信息238条、公开行政许可决定471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行业信息需求。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健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发布审批机制,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开展网站责任栏目自查整改,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录入、审核、存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坪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二是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进行改进。一是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升公开内容的质量;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坪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