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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09:3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及时公开机构领导、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2条。二是根据深圳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及时更新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政府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二是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

  (四)监督保障。一是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府办〔2022〕17号),制定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确定责任科室和完成期限,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频率低、质量不高,如政策解读栏目。二是自查自纠能力不足,第三方检测发现问题较多。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维护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二是对照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