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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0: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提高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等措施,稳妥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建设,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完善坪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钟远平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坪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增强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43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普法与依法治理”等栏目更新维护。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三公经费、行政复议、人大建议办理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专栏相关信息。按要求编制、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专栏,统一披露决策事项和进度、统一征求意见、统一反馈采纳情况。对本年度公开的《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做好一图读解、政策问答、文字解读、政策宣讲会等多形式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稿件依旧存在错别字未及时发现的情况;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更新频率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团队,充实工作力量,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审核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避免责任单位栏目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稿件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做到信息严格审核后上网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