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提高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等措施,稳妥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建设,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完善坪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钟远平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坪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增强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43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普法与依法治理”等栏目更新维护。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三公经费、行政复议、人大建议办理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专栏相关信息。按要求编制、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专栏,统一披露决策事项和进度、统一征求意见、统一反馈采纳情况。对本年度公开的《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做好一图读解、政策问答、文字解读、政策宣讲会等多形式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稿件依旧存在错别字未及时发现的情况;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更新频率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团队,充实工作力量,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审核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避免责任单位栏目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稿件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做到信息严格审核后上网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