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坑梓街道重点做好民生实事、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途径,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一年来,街道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通知公告80条,占45.45%;执法监督32条,占18.19%;其他信息145条,占60.67%。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坑梓街道办事处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年共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坑梓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坑梓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完成省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实时更新街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民生微实事等日常工作动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党政综合办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缺乏创新,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比去年减少,少数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开拓创新,积极听取民声,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的主动、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精细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