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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11 15:2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坑梓街道重点做好民生实事、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途径,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一年来,街道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通知公告80条,占45.45%;执法监督32条,占18.19%;其他信息145条,占60.67%。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坑梓街道办事处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年共收到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坑梓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坑梓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完成省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实时更新街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民生微实事等日常工作动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党政综合办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缺乏创新,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比去年减少,少数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开拓创新,积极听取民声,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的主动、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精细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