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查违工作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加强对查违信息的深度剖析,严把信息质量关,主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坪山信用网公开信息共164条,主要包括了业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网络问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每季度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宗,上年结转1宗,均已依法依规按时予以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下降60%,主要原因是今年查询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信息的申请减少很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实行逐级审查制度,在保障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丰富性欠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