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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0:2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准确度和及时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仅有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1个,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密审查工作贯穿信息公开全过程。2022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全年共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房地产项目等栏目信息共计9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9条、房地产项目信息8条、资金信息等其他信息40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网上申请15件,纸质邮寄申请1件,均已按期答复。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全年推出《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专题,发布解读信息5篇,通过文字解读、一图读懂、音频解读、政策问答等形式开展,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对于部分失效信息未及时归档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依托公开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重要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对于应及时归档、更新的信息进行归档、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积极谋划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局内各科室信息编写与报送,拓宽信息来源,并强化督促提醒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