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准确度和及时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仅有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1个,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密审查工作贯穿信息公开全过程。2022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全年共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房地产项目等栏目信息共计9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9条、房地产项目信息8条、资金信息等其他信息40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网上申请15件,纸质邮寄申请1件,均已按期答复。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全年推出《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专题,发布解读信息5篇,通过文字解读、一图读懂、音频解读、政策问答等形式开展,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对于部分失效信息未及时归档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依托公开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重要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对于应及时归档、更新的信息进行归档、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积极谋划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局内各科室信息编写与报送,拓宽信息来源,并强化督促提醒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