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三级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全过程指导;指定信息审核发布的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并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更新维护,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同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并严格按照申请进行公开发布。
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聚焦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等具体业务内容,加大“秒批”“秒报”“主题服务”等网上办事项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领域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15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提高业务部门思想认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围绕年度工作要点,深度挖掘亮点举措,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