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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4:4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三级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全过程指导;指定信息审核发布的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并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更新维护,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同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并严格按照申请进行公开发布。

  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聚焦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等具体业务内容,加大“秒批”“秒报”“主题服务”等网上办事项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领域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15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提高业务部门思想认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围绕年度工作要点,深度挖掘亮点举措,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