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和企业信息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以我局的名义主动公开信息84条,其中公开目录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有3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集体资产“三资”交易类信息12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普法与依法治理类信息3条,公众参与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1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按程序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和发布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企业群众诉求,重点发布群众关切和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资讯。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局内实际,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落实。二是组织集体学习新版《条例》,增强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掌握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高、覆盖面不够广,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发布信息面窄,对已公开的内容,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新定位、新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强化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错误链接、栏目设置不合理、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努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