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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1:3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和企业信息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以我局的名义主动公开信息84条,其中公开目录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有3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集体资产“三资”交易类信息12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普法与依法治理类信息3条,公众参与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1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按程序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和发布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企业群众诉求,重点发布群众关切和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资讯。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局内实际,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落实。二是组织集体学习新版《条例》,增强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掌握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高、覆盖面不够广,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发布信息面窄,对已公开的内容,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新定位、新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强化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错误链接、栏目设置不合理、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努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