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民政局认真对照《条例》,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紧扣业务工作主线和重点领域信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度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5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次,其中包含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检查结果均公示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栏目。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内部审核。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抓手。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业务科室负具体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加强保密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坪山区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围绕社会救助服务,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为精准帮扶困难群众,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在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全区基础民生保障力度,着重解决《坪山区保民生精准救助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坪山区民政局于2022年2月22日出台《坪山区保民生精准救助帮扶办法》,并于4月7日组织召开线上专题宣讲会,详细解读政策内容,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并对全区保民生精准救助工作提出新要求,确保救助补助工作取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工作动态稿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动态稿件时效性。继续强化学习《条例》,做好全局人员关于工作动态发布机制的培训工作,强化督促提醒机制,提高工作动态稿件时效性。
(二)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三)进一步丰富规范性文件配套解读形式。加强全局人员对于政策解读相关要求的学习,掌握政策发布前后的步骤流程,同步谋划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