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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6:1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将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动态式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8条、通知公告231条、城管业务知识13条、资金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62条。

  (二)政策解读情况。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我局在主动公开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将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联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深圳市坪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政策解读专题,灵活采取视频、文字、一图读懂、问答、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9宗,其中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3宗,撤销申请16宗,已全部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本年信息公开申请较去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有所提高,对涉环保项目相关信息申请数量增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常规栏目的公开维护,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要求编制、公布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8

1

0

0

0

0

2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40

0

0

0

0

0

2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1

0

0

0

0

16

(七)总计

268

1

0

0

0

0

2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标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二是扎实做好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继续做好城管相关业务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被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