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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坪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6:17:41
归档标识 2020年12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坪山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原目录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详见附件1):

  一、调整目录事项

  调出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区民政局承办的《坪山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办法》,调入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承办的《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

  二、调整完成时限

  全部事项的完成时限均调整为12月底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坪山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坪山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坪府〔2020〕12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

坪山区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圳市坪山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

规划土地监察局

12月底

2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局

12月底

3

《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

投资推广服务署

12月底

4

《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

人力资源局

12月底

5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住房和建设局

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