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坪山区公共数据资源采集管理,确保公共数据采集工作规范、准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根据《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0755-29339241
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lizhenhao@szpsq.gov.cn

为进一步加强坪山区公共数据资源采集管理,确保公共数据采集工作规范、准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根据《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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