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实现前期响应、先期处置和紧急救援相结合,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与水平,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0755-85208849坪山区应急管理局huangxiaoye@szps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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