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302室,邮编518118,电子邮箱:psfgj@szpsq.gov.cn)。
一、概述
2018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8年度我局通过“坪山政府在线”公布信息共583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泄露。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数量较上一年虽有所增加,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高效、高质发布信息,做到定期公开常规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长期公开固定性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发布水平,创新信息发布的形式,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