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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顶格处理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信息来源: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10:34:00

  根据《市查违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拆除消化存在安全隐患违建的通知》(深查违〔2017〕88号)要求,我局对在建、控停违建、危险边坡附近违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建、存在建筑质量结构安全隐患违建等各类存在安全隐患违建采取顶格处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我局在拆除消化工作中拆除安全隐患的违建共140宗,面积共计49287平方米。

  (拟稿人:任明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