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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冯权锋见义勇为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6-10-28 16:37:00

  冯权锋,男,汉族,广东省河源市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9月12日19时许,坪山区居民冯权锋正在家中准备晚餐,发现斜对面坪山街道中兴路18号洪记牛肉店后方变电箱起火,现场火花四溅、伴有爆裂声,存在火势蔓延风险。危急时刻,冯权锋第一时间取出家中自备的两具灭火器,快速奔赴起火位置开展扑救,持续喷射压制变电箱明火。两具灭火器用尽后,为防止火情复燃扩大,其又立即前往就近微型消防站,准备取用应急灭火器材继续处置。在开启微型消防站柜门过程中发生意外,柜门玻璃碎裂,碎片砸伤冯权锋左脚。冯权锋在受伤后仍坚持留在现场协助处置,直至消防救援人员抵达。

  经审核,冯权锋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或申请事迹有异议,请向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755-84443139。

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