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8号)、《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等相关规定,现拟对39家单位的39个项目进行资助,拟资助总金额为445.00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政策资金科
咨询电话:0755-28339213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11室
三、拨付资料提交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科技创新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请各相关单位(本批次公示的单位)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10月28日(14:00-17:00)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19、20提交拨付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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