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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坑梓老房修缮限额以下小型工程“6·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0: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坪山坑梓老房修缮限额以下小型工程“6·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6·28”事故评估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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