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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于洋见义勇为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8:16:59

  于洋,男,汉族,中共党员,深圳市坪山区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党委书记。

  2026年7月9日上午7时50分许,于洋上班途中步行经过坪山围地铁口旁边的坪山建设路桥,其习惯性往河道中间查看水情,发现河里有两个挣扎的身影,两个小脑袋在水中一沉一浮,其敏锐地感觉到河中的两个小孩存在溺水的安全风险,遂拨打街道应急电话通知人员增援,并立即下到河道进行施救,成功将河中两个小孩拉上岸。在街道救援人员到场后,于洋与街道救援人员一起将两个小孩救离河道,随后派出所民警到场,将两个小女孩带到派出所通知家属接回家。

  经审核,于洋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或申请事迹有异议,请向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755-84443139。

  

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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