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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陶德付等6人见义勇为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29 16:09:46

  陶德付,男,汉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彭美玲,女,汉族,广东省深圳市人,灵活就业人员。

  洪晨晟,男,汉族,广东省揭阳市人,深圳技术大学学生。

  杨海燕,女,汉族,河南省驻马店市人,退休人员。

  曹阳,男,汉族,河南省驻马店市人,驻马店医保局员工。

  朱兰茂,男,汉族,江西省萍乡市人,退休人员。

  2026年5月12日10时许,陶德付在坪山区龙田街道创景路河边钓鱼时,发现女子韦某某站在创景南路跨河桥护栏外面,有跳桥轻生的迹象。陶德付果断上前拉住韦某某同时安抚其情绪。此时群众彭美玲、洪晨晟、杨海燕、曹阳、朱兰茂路过时见状陆续加入救人的行列,众人合力将韦某某从护栏外面拉回到桥面。群众报警后,龙田派出所民警、120救护车先后到达现场,将韦某某送至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萨米医疗中心)接受检查。

  经审核,陶德付、彭美玲、洪晨晟、杨海燕、曹阳、朱兰茂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或申请事迹有异议,请向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755-84443139。


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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