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广东省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粤卫办函〔2019〕53号)等文件精神,协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6年4月期间,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市政水厂的管网点开展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共采集末梢水20份、二次供水3份,所检指标达标率为100%。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予以通告。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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