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招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5-29 17:49:46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全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122 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招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下,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监督动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对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三、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统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内存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程序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资保障。

  五、报送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附件《深圳市坪山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送我局。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报名途径

  报名邮箱:guojiahao1@szpsq.gov.cn

  联系电话:0755-2831892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5月29日                 

×

AI正在替你飞速总结中,请稍等...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为AI根据本附件内容自动生成,所提供的答复结果仅供参考。

坪山AI助手